致:發展局
要求盡快修例 增加女性廁格數目及設立「中性廁所」
1. 從作業備考到顧問建議
1.1. 民主黨婦女委員會及婦女黨團自2001年開始便爭取政府立法增加女性廁格數目。我們曾進行不同類型的調查及實地考察,都發現男女廁格的比例未如理想;女性廁格太少,未能配合市民的需要,令女性大受排隊之苦。
1.2. 事實上,現行的《建築物(衞生設備標準、水管裝置、排水工程及(廁所)規例》是十分落伍。據此條例,男女廁格(水廁)比例約為1:1・6至1: 2;但若將男性尿廁計數在內,便會出現人數愈多,男廁設備與女廁設備相距愈大的不合理情況 – 甚至出現3:1的比例。
1.3. 屋宇署於2005年發出 <認可人士及註冊工程師作業備考> (下稱「作業備考」),就商場、電影院、公眾娛樂場所等內的衞生設施 (男女廁格) 訂定改善指引,並建議提高女性廁格數目的標準。但截至2009年12月只有66項目申請,顯示自願遵守的「作業備考」對推動政策改善的作用不大。
1.4. 為回應社會的訴求,特區政府聘請了顧問進行研究,參考不同國家 (包括美國、新加坡、英國等)的標準,及調查本港的各類處所人流及男女比例,藉以提出建議,修訂 <建築物 (衞生設備標準、水管裝置、排水工程及廁所) 規例> (下稱「規例」)。政府於2007年及2010年均一再承諾會盡快修例,但至今仍未作出實際行動﹗
2. 顧問建議仍未足以改善問題
民主黨婦女黨團利用屋宇署提供的資料,以一些根據 「作業備考」 的標準興建的商場(4處)、電影院(1間)、食肆(2處)為實例,再與顧問建議提議的男女廁標準作比較,藉以判斷顧問建議 (即政府可能用以修訂「規例」的標準) 是否可以接受。以下列出該七個例子:
2.1. 御都 (荃新天地2) 1F 商場 – 面積:632平方米﹔人流:210・7人 (男女比例為 1:1・25,即男93・7人,女117人)。男女廁格提供標準 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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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作業備考 |
該商場現時實際提供數量 |
根據顧問建議推算 |
| 男廁 |
1W+1U=2 |
3W+4U=7 |
1W+1U=2 |
| 女廁 |
3W |
5W |
3W |
| 男:女廁格比例 |
1:1・5 |
1・4:1 |
1:1・5 |
(註:W=廁格﹔U=尿廁)
2.2. 映灣園1F商場 – 面積:2,960平方米﹔人流:987人 (男女比例為 1:1・25,即男439人,女548人)。男女廁格提供標準 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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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作業備考 |
該商場現時實際提供數量 |
根據顧問建議推算 |
| 男廁 |
4W+2U=6 |
5W+3U=8 (按比例計算) |
4W+2U=6 |
| 女廁 |
7W |
9W (按比例計算) |
3+6=9W |
| 男:女廁格比例 |
1:1・17 |
1:1・125 |
1:1・5 |
2.3. 沙田中心1F商場 – 面積:7,398平方米﹔人流:2,466人 (男女比例為 1:1・25,即男1,096人,女1,370人)。男女廁格提供標準 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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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作業備考 |
該商場現時實際提供數量 |
根據顧問建議推算 |
| 男廁 |
7W+5U=12 |
15W+12U=27 |
7W+5U=12 |
| 女廁 |
16W |
20W |
3+16=19W |
| 男:女廁格比例 |
1:1・33 |
1・35:1 |
1:1・58 |
2.4. 新港城L2商場 – 面積:12,563平方米﹔人流:4,188人 (男女比例為 1:1・25,即男1,861人,女2,327人)。男女廁格提供標準 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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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作業備考 |
該商場現時實際提供數量 |
根據顧問建議推算 |
| 男廁 |
10W+8U=18 |
12W+10U=22 (按比例計算) |
10W+8U=18 |
| 女廁 |
25W |
35W (按比例計算) |
24+6=30W |
| 男:女廁格比例 |
1:1・4 |
1:1・59 |
1:1・7 |
2.5. 御都 (荃新天地2) 1F戲院 -面積:1,049平方米﹔人流:1,049人 (男女比例為 1:1・25,即男466人,女583人)。男女廁格提供標準 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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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作業備考 |
該戲院現時實際提供數量 |
根據顧問建議推算 |
| 男廁 |
2W+5U=7 |
5W+5U=10 |
2W+5U=7 |
| 女廁 |
8W |
8W |
7+2=9W |
| 男:女廁格比例 |
1:1・14 |
1・25:1 |
1:1・29 |
2.6. 時代廣場 B2食肆 -面積:744平方米﹔人流:744人 (男女比例為 1:1.,即男744人,女744人)。男女廁格提供標準 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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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作業備考 |
該食肆現時實際提供數量 |
根據顧問建議推算 |
| 男廁 |
3W+5U=8 |
4W+7U=11 (按比例計算) |
2W+3U+1W+2U=8 |
| 女廁 |
6W |
8W (按比例計算) |
3+3=6W |
| 男:女廁格比例 |
1・33:1 |
1・375:1 |
1・33:1 |
2.7. 新港城L3食肆 -面積:2,566平方米﹔人流:2,566人 (男女比例為 1:1.,即男1,283人,女1,283人)。男女廁格提供標準 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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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作業備考 |
該食肆現時實際提供數量 |
根據顧問建議推算 |
| 男廁 |
7W+18U=25 |
7W+19U=26 (按比例計算) |
4W+1U+2W+15U=24 |
| 女廁 |
12 |
15W (按比例計算) |
4+7=11W |
| 男:女廁格比例 |
2・08:1 |
1・733:1 |
2・18:1 |
3. 從上述的例子可見:
3.1. 根據顧問的建議,一般商場類的處所可達致男女廁格(連尿廁)為 1:1・5 (即2:3) 的標準,但電影院則無甚改善,而大型食肆則可能顧問建議所提供的標準比「作業備考」更差。
3.2. 各類場所的發展商均提供高於屋宇署的備考規定的廁格數量,然而,男廁格及尿廁的超額提供量往往高於女廁格,不時出現經發展商調整後,男女廁格比例被拉低,或者令男廁數量進一步拋離女廁。我們擔心即使政府修訂了「規例」,這種情況仍會普遍存在。
4. 利用「中性廁格」進一步完善男女廁格比例
由於社會上對增加女性廁格的訴求日見強烈,而各地亦開始推行設置「中性廁所」,故民主黨婦女黨團建議政府在顧問建議的基礎上,加入設立「中性廁所」的考慮,以達致設置各類廁格的更佳比例。舉例來說,就一個容納1,000人的商場 (男女的設定人流分別為444人和556人),顧問建議提供6個男廁格(連尿廁)和9個女廁格﹔我們則進一步建議將其中3個廁格改為「中性廁所」,令到廁格提供的方式是4個男廁格(連尿廁)、8個女廁格和3個中性廁所。
5. 這樣的格局的好處不少,包括:
5.1 讓男女廁格 (連尿廁) 達致 1:2的更合理比例﹔
5.2. 可利用「中性廁格」應付不同情況下原來的男廁格或女廁格不敷應用的問題﹔
5.3. 方便不同類型的使用者 (如變性人士、帶着男童的母親等)。
無論是由政府、公共機構或私人發展商興建的各類處所,我們都建議依循這個格局提供衞生設施 – 即更多地將原來是男廁的廁格改為中性廁格,令純粹作為男性和女性的廁格比例是 1:2。
最後,民主黨婦女黨團促請特區政府盡快完成研究,及啟動修訂「規例」的立法程序。
民主黨婦女黨團
立法會議員劉慧卿
屯門區議員陳樹英
東區區議員梁淑楨
中西區區議員鄭麗琼
葵青區議員王雪盈
民主黨性別平等首席專員黃碧雲
2011年5月30日
